盗窃案的谅解书由谁写


【盗窃案的谅解书由谁写】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嫌疑人员的家属开具的,所以是受害人写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八十九条,双方当事人和解的,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,对和解的自愿性、合法性进行审查,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。
第二百九十条,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,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。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;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不需要判处刑罚的,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。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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